以下是广州市海珠区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的手续及要求,供参考(建议以最新官方指引为准):
一、注销流程
股东决议解散
召开股东会,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并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需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现场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清算工作
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资产分配等,编制《清算报告》。
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45日)。
税务注销
到海珠区税务局办理清税,取得《清税证明》(需完成税款、发票、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等结清)。
工商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报纸公告样张(如有)
提交材料至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或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其他注销
如有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公积金、海关、外汇等登记,需分别办理注销。
二、所需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或法院解散文书
清算报告(股东/清算组签字确认)
清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告证明(报纸或公示系统截图)
三、注意事项
税务异常处理:若公司被列为非正常户,需先解除异常才能注销。
分支机构注销:如有分公司,需先完成分支机构注销。
简化注销:符合条件(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等)可走简易注销流程(公示20日)。
时间周期:一般需2-3个月(含公告期)。
四、办理地点
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线上申请: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五、建议
提前核对税务、工商、针对企业社保增减员等相关服务等事项是否结清。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尤其存在复杂债务时)。
注销后保留公司账册至少10年备查。
如需最新政策,建议咨询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或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