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征收标准
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有所区别,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具体的征收标准如下:
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乘以相应的税额标准。
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具体适用税额。
环保税计算方法
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污染物类型有不同的计算公式:
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具体适用税额
污染当量数 = 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应税固体废物: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固体废物排放量 × 具体适用税额
应税噪声: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对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对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排污系数或者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不能按照前三种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抽样测算方法核定计算。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是根据污染物的类型和排放量来确定的,具体的税额标准和计算公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