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的各项合理支出。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扣除项目
成本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
费用
销售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运输费等。
管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咨询费等。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需符合关联方债资比限制,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方借款的利息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汇兑损失等。
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身)。
损失
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正常损失(需提供证明材料),以及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特殊扣除项目(有限额或条件)
工资薪金
合理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需实际发放且符合行业及地区标准)。
社会保险及福利费
五险一金(全额扣除);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8%,超过部分可结转)。
业务招待费
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不超过收入的15%(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等行业为30%),超额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00%扣除基础上,再加计100%(即200%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200%摊销。
公益性捐赠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的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扣除(超额部分可结转3年)。
资产折旧与摊销
固定资产折旧(如房屋、设备)、无形资产摊销(如专利权),需符合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
高新技术企业或特定行业可加速折旧。
手续费及佣金
保险企业:不超过保费收入的18%;其他企业:不超过服务协议金额的5%。
三、禁止扣除项目
以下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非公益性捐赠;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如股东个人消费);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如坏账准备,需实际发生损失方可扣除)。
四、注意事项
凭证要求:所有扣除需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如发票、合同、付款记录等)。
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如购置固定资产)需分期折旧或摊销,不得一次性扣除。
关联交易: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和税法规定,合理规划成本费用,确保合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具体操作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参考最新政策文件。